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2-18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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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类别:农药残留;发布日期:2016-12-18;实施日期:2017-06-18。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GB 2763-2016
发布日期 2016-12-18 生效日期 2017-06-18
标准号GB 2763-2016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类别农药残留
发布日期2016-12-18
实施日期2017-06-18
状态废止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摘要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与 GB 2763 -2014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为: —— 对原标准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烟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种农药残留物定义,敌草快等5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 增加 了 2,4 -滴异辛酯等46种农药;—— 增加了 490 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增加 11 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 10 项检测方法标准,变更28项检测方法标准; —— 修改了丙环唑等8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 将苯噻酰草胺、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修改为正式限量;—— 对规范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增加干制蔬菜等3种食品名称,修改 1项作物名称;——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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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