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GB 15193.13-2015 |
| 标准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
| 标准类别 | 毒理学评价方法与程序 |
| 发布日期 | 2015-08-07 |
| 实施日期 | 2015-10-07 |
| 状态 | 现行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标准摘要
本标准代替GB 15193.13-2003《30天和90天喂养试验》 本标准与GB 15193.1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亚慢性毒性”、“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和“卫星组”的定义; ——修改了“原理”; ——增加了“仪器与试剂”项目; ——增加了“试验方法”项目; ——增加了受试物处理要求; ——修改了“实验动物”; ——修改了“剂量与分组”; ——修改了“操作步骤”; ——修改了给予受试物的方式; ——修改了观察指标; ——增加了体重和摄食及饮水消耗量、眼部检查、尿液检查、体温、心电图检查内容; ——修改了血液学检查、血生化检查、病理检查指标; ——修改了“数据处理”; ——增加了结果评价内容; ——增加了“试验报告”项目; ——增加了“结果解释”项目。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