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GB 7718-2011 |
| 标准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 标准类别 | 标签 |
| 发布日期 | 2011-04-20 |
| 实施日期 | 2012-04-20 |
| 状态 | 现行 |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标准摘要
本标准代替 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标准与 GB 7718-200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小于 1.8mm 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修改了附录 A 中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增加了附录 B 和附录 C。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